项目申报

专精特新项目申报

专精特新申报评定要求

专精特新项目是指由国家中小企业局组织实施的“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计划”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国家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而设立的一项重要政策
  • 申报条件
  • 申报流程
  • 证书样本
  • 以下是关于山东专精特新申报的基本条件、申报流程及材料撰写重点事项的介绍:

    一、申报基本条件

    1. 企业资格

      • 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3年(含)以上,具有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
      • 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且进入市场(技术运用)一年以上。
    2. 经营及财务要求

      • 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一定规模。
      • 企业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较高,采用适合企业的管理方式,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 企业申报年度上2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一定标准,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符合要求。
    3. 创新能力

      • 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
      • 在特定细分市场或领域具有竞争优势,产品或服务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4. 合规性

      • 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省里相关规定。
      • 银行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申报流程

    1. 准备材料

      • 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准备企业基本情况、财务数据、研发能力、创新能力、市场地位等相关证明材料。
    2. 线上填报

      • 登录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窗口(网址:https://www.yztdpt.cn/),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3. 线下提交

      • 将线上填报的申请表及佐证材料打印成册,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并现场拷贝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4. 审核与公示

      • 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向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
      • 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核,拟定推荐名单,并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进行审核,形成公示名单,并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进行公示。
    5. 认定与授牌

      • 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正式认定为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颁发相关证书或牌匾。

    二、材料撰写重点事项

    1. 申请书撰写

      • 申请书应真实、完整、有效地反映企业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创新情况等。
      • 突出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阐述企业对专精特新企业的认识和期望。
      • 使用专业的术语和概念,使用积极的语气和词汇,逻辑结构清晰。
    2. 佐证材料准备

      • 佐证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支持申请书的论述。
      • 涵盖企业的研发能力、创新能力、市场地位、合规性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 选择最有代表性和说服力的佐证材料,避免冗余和重复。
    3. 数据一致性

      • 申请书中的数据应与佐证材料中的数据保持一致。
      • 核对数据来源和数据计算,避免出现数据不一致或数据错误的情况。
    4. 格式规范

      • 申请书和佐证材料的格式应规范、清晰、统一。
      • 使用标准的字体、字号、行距、页边距等。
      • 使用标题、段落、编号等方式进行内容组织。

    综上所述,申报山东专精特新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报。在材料撰写过程中,需要注重申请书的撰写质量、佐证材料的准备以及数据的一致性和格式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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