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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专利法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它主要保护的是实体产品,且这种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 申请条件
  • 申请流程
  • 证书样本
    1. 新颖性
      • 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 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 创造性
      • 与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 实用性
      • 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4. 主体适格
      • 发明人作为直接创造者,自然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 企事业单位等受让发明人专利申请的情况也屡见不鲜,但必须获得发明人的明确授权。
    1. 准备申请文件
      • 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包含申请人信息、发明名称等基本信息。
      • 实用新型专利的说明书:详细描述发明内容、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有附图的需提交说明书附图。
      • 权利要求书:明确界定专利保护的范围,应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
      • 摘要及其摘要附图:简要说明发明的技术要点和主要附图。
      • 实用新型专利技术交底书(如有):详细技术背景、发明内容、具体实施方式等。
      • 主体身份资格证明文件:申请人、发明人的详细信息,以及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等。
    2. 提交申请
      • 将准备好的申请文件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其代办处。
      • 提交方式可以是纸质版面交或邮寄,也可以通过CPC客户端或电子申请系统网页版在线提交。
    3. 初步审查
      • 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后,会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文件格式、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 若审查合格,将发出受理通知书和缴纳申请费通知书;若不合格,将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在收到通知书后请求行政复议。
    4. 缴纳费用
      •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
      • 若符合费减条件并申请费减,可享受一定的减缴比例。
    5. 发出审查意见及答复
      • 专利局审查员将根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审查指南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
      • 若符合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要求,将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若不符合,将发出补正通知书或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补正或答复。
    6. 办理登记手续
      • 在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后,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
      • 包括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及专利证书印花税等。
    7. 颁发证书
      • 完成登记手续后,申请人将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 此过程通常需要2-3个月,具体时间会因申请文件的完善程度、审查员的工作进度等因素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需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和主体适格等基本条件,并按照准备申请文件、提交申请、初步审查、缴纳费用、发出审查意见及答复、办理登记手续和颁发证书等流程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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